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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鲜!北京市新高考方案最新细则!
2017-08-24 13:54: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文针对《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做专业解读,希望能帮上大家;等定稿后,继续跟进分析。一、学业水平考试...
本文针对《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做专业解读,希望能帮上大家;等定稿后,继续跟进分析。
一、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由市教委组织实施的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学考坚持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三项原则

二、考试科目与类别

(一)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

(二)考试类别

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本市推荐的选修课程要求为依据。

三、考试对象与时间

(一)合格性考试

1.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2.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

其余11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做到随教、随考、随清。建议早考早利索;学校也极有可能集中教完一门就考一门。

新高考,新变化,早了解,早准备!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高一年级第二学期、高二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可参加除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外各门科目考试,每学期参加考试科目不超过3门(首次考试不合格,再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不计入门数);高三年级参加考试科目和门数无限制。建议:最好高二结束前完成11门合格性考试,进入高三全力以赴冲刺高考!

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二)等级性考试

1.考试对象

等级性考试仅限拟报名参加当年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成绩当年有效。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即6选3。

2.考试时间

等级性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

四、考试组织与方式

(一)考试组织

1.合格性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

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各区统一组织,市级部门予以监督。

2.等级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

(二)考试方式

1.合格性考试

语文合格性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成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确定成绩。具体办法由各区教委依据课程标准、本市课程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

2.等级性考试

每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新高一,新政策!

五、成绩呈现与应用

(一)成绩呈现

1.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卷面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等级根据原始分划定

(二)成绩应用

1.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参加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可认定为相应科目合格。

高中离校2年内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且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可补发高中毕业证书,2年以上不再补发高中毕业证书。

2. 将学生等级性考试和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是否进一步细分等级、如何细分以及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另行制定。

(三)成绩跨省认定

外省转入我市的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等级性考试成绩不能跨省认定。

六、高校提前公布选考科目要求

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指定选考科目,并提前3年向社会公布。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所以高中生选择科目时应该结合目标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来选。

选科非常重要,不能盲目,跟风!

北京市新高考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2017级高一学生起适用本办法,之前在校生即新高二、新高三仍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京教基〔2007〕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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